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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9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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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要求,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4.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6.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应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优秀青年教师,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入校工作满2年以上,近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博士研究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本科插班生:应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且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或专业排名前30%;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需已获得进入俄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俄后无需俄语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7.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8.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3)。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外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后可进行一年俄语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五、选派渠道及申请受理办法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各学院各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其中,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由所在学院或单位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进行考察评估,并填写《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附件一)。

3.各学院各单位请于2019年10月18日前提交《报名统计表》(附件二)。

4.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申报留学身份为本科插班生的请选择“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其他人员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5.申请人须于10月20—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e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附件三)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七、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八、联系方式

访问学者申请咨询:人事处 樊老师

电话:85358620

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4

研究生申请咨询:研究生院 李老师

联系电话:23502033

地址: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09

本科生申请咨询:教务处 刘老师

联系电话:85358492

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204


附件:1.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学院填写).docx

    2.报名统计表.xlsx

    3.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人事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