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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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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23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统计和证书发放等,请截止到20238月底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需报送的材料:

1.《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2023年)(附件1)。

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请注意不要改变表格样式。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37周二下午5前将上述材料发至邮箱shangxybgs@nankai.edu.cn

三、注意事项:

1.已领过证书的人员请勿再次申报。

2.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是指在教育部门工作的年限,在非教育部门工作的年限不计在内。

 

附件1:《附件1: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2023年).xls

附件2附件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