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载于中国公司治理公众号。
2020年春节前后爆发的武汉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CP: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几乎是我国百年难遇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不仅由当初的武汉核心地带蔓延到整个湖北省,进而是全国,而且更引起了WHO的高度关注,并在1月31号将此评估为公共卫生突发国际事件(PHEIC),可见NCP的事态的严重性。截止到2020年2月14日,NCP确诊人数累计为63946人,疑似病例累计为10109人,死亡人数累计为1382人。死亡数字不仅远超2003年的SARS人数(349人),而且数字背后的疫情形势更严重。NCP疫情防控,涉及到多地区,乃至国内外多方利益主体的决策行为。因此,对NCP疫情防控的地区社会治理分为比较泾渭分明的两个目标:集中以武汉和湖北为疫区的NCP防控治理,以及非疫区NCP防控的社会治理。为此提出提升NCP防控的地区社会治理能力政策建议。
1. NCP防控决策,在思维上疫区和非疫区NCP防控的分类治理方式,构建相关的NCP防控战略决策模式。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模式和NCP疫情防控孕育的治理模式,实现有效防控NCP的社会目标。
2. 针对疫区内NCP防控治理能提高,需要将NCP事前的运筹帷幄,事中的有序应对,事后的知耻后勇,作为NCP防控决策的三原则。具体而言,聚焦于把垂直的基于行政权威管理机制的NCP防控管理模式,向横向的基于信息共享治理机制的NCP防控治理模式转化。
3. 疫区NCP防控中,特别聚焦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的提高,切实整合现有国务院NCP防控指导委员会、国家卫健委和地方卫健委等多决策主体的决策力量,真正有效NCP防控疫区的医疗和医护资源调配工作。
4. 非疫区NCP的防控工作,核心是聚焦两个方面。其一,是如何适度恢复非湖北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问题;其二是非疫区内的企业如何复工问题。
5. 非疫区NCP防控中的社会治理,核心是恢复人民群众基本的生活方式。基于截止到2020年2月14日江浙、江西和四川等部分省份的动态,这些省份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NCP确诊、疑似和死亡人数,特别是NCP病例确诊人数10连降,认为非疫区NCP防控的效果已经开始显现出来,因此,上述地区开始了部分小区解禁的行动。不管是部分解禁还是继续封禁,首要的问题,是要适度确保物流企业的复工,以采用诸如错峰开工,或者分时开工的差异化方式,确保城市生活小区的基本生活。其次,是放宽对私家车的交通管制,尽可能减少公交运输特有的人群聚集效应。第三,是增加城市和农村地区专门的蔬菜供应点,满足人民群众尽可能少出行却能够保证基本生活的需求。
6. 疫区和非疫区NCP防控和地区治理中出台的新的管理规定或法规,尽可能体现人本关怀属性,特别在落地方面,疏导为主,强制为辅,达到简单、可行和有效的目标。广东/浙江/四川等部分地区应用无人机对民众的劝导,是高科技产品在NCP防控中别具一格的应用,鼓励这类创新性发挥提升NCP防控治理效率的产品和制度创新。
7. 非疫区企业复工的基本原则,是如何防备春节后人力大流动造成的第三次感染。除了基本的防护设备为复工的必要条件,还应该进行尽可能的错时上班、家庭办公,特别将有一定风险的复工聚焦于企业的技能培训,提升“企业开工基本建设”的能力。
简介:周建,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商学院案例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公司战略与可持续竞争优势源泉、董事会战略决策与组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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