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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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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发字〔2016〕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依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程序和工作环节,并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一、基本条件

(一)评选标准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政府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不含志愿入伍奖学金、志愿服务西部基层奖学金)、南开大学年度人物4项奖励中的1项的学生。或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

3.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

:其他详细评选要求请参照附件1。

二、奖励与表彰办法

颁发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通过学校官方平台进行事迹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为挖掘先进、树立典型,扩大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影响力,引导同学们争做全面发展、“公能”兼济的优秀南开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利用线上平台,从注重评选过程、加强典型宣传、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等方面,做好毕业生评优工作。评优名单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评选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本次评优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由学生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学院辅导员、学院党委在系统上给出审核意见。

(二)电子材料:

1.优秀毕业生个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将用于各类宣传,请学院把关,提交500KB-1MB大小的原始底版以保证清晰度,照片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介绍(第三人称,200字左右,末尾写清生源高中,包括省份及高中全称,毕业去向,如所就业公司名、深造所赴学校及学位名,请学院对其中相关经历及语言文字把关,word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核查结果。

请各学院于5月8日(周六)14:00前完成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审核通过工作,并将电子材料1反馈至本条OA工作流。本科生毕业答辩结束后,学院应立即将电子材料2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1.《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2.《南开大学2021届毕业生评优名额分配表》

3.2021届优秀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