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将于2021年11月6日(周六)和7日(周日)在深圳考点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考试(题库考试)。
请仔细阅读以下报名须知:
1.请考生在2021年10月12日上午8点-2021年10日19日下午5点之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选考,此次考试分为四场,每场可容纳430人,总人数为1720人。10月12日上午8点-10月18日下午5点,报名系统将为因2021年6月深圳疫情原因推迟考试的申请人预留800个名额(每场200个名额),其他申请人可申报剩余920个名额。10月18日下午5点后系统将取消预留名额限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分配。
http://nankai.grs.itknown.com/sswap/wall/login.html(初始账号为证件号,密码为证件号12-17位。若修改过密码,按照新密码登录。密码可以在系统重置)
确认所报考考试科目信息,并填写近期行程情况,不填写无法下载准考证。关于考试的内容和形式,请阅读研究生院主页最新动态栏2021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考试的补充说明》。(https://graduate.nankai.edu.cn/_upload/article/files/39/4f/4aa64a34447ab64f498797ce79b8/255b07b8-a2a8-4c26-9de4-144173746840.docx)
2.考试当天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考点所在地”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深圳考生须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报告,缺少任意一项将无法参加考试。经工作人员测温正常(<37.3℃)后考生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楼宇后以及考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过程中,除考试工具外,考生携带的其他物品(包括手机、书包、水杯、纸巾等),必须放到监考员指定地点,不得放在自己的座位旁边或抽屉里面,否则一律按违规处理。开考后发现手机,按照取消当次报考所有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处理。本次考试提供草稿纸,不得在考试过程中携带有书写字迹的纸张,如有书写字迹的健康卡及准考证。
4.“考点所在地”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参照国家及当地最新防疫规定,满足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如有相关情况,须立即将相关情况向考试所在考点报告,经综合研判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
6.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7.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8.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通过任何途径泄露考试内容,一经发现按照取消当次报考所有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处理。
9.我校拟于2021年11月20日(周六)上午组织天津考点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考试(题库考试)。天津与深圳考点不可重复报考。
10.若报名存在问题,请通过平台反馈,后台收到后将及时处理,或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咨询:
经济学院 项老师022-23501550;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张老师022-85358385;
法学院 何老师022-23505290;
金融学院 马老师022-23498321;
商学院 李老师022-23507993;
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 李老师 022-23502592;
研究生院 韩老师 022-23508893/85358893
李老师022-23502033/85358024
熊老师022-23502548/23506052
电子邮箱:yjsypyb@nankai.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1日
关于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考试(题库考试)报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