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学生参评2025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经材料评审,现将院级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李一凡
公示期202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4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2-23500763,邮箱018077@nankai.edu.cn。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