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工会数智化建设直达基层、直达职工的作用,结合市教育工会工作实际,现就大病救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本校在职在编的工会会员。
2. 因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一年内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含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目录外项目)和外购具有药品批准文号处方药费用(一般不得超过5种),经社会保险报销、商业保险赔付、单位二次报销等后,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超过(含)6万元的在职工会会员。
二、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根据一年内救助对象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分梯度给予1-5万元救助。计算发生医药费的一年期限,以会员申请的大病救助起始之日起的一年时间计。救助的一年时间段之间不得重叠,医药费单据不得重复计算。救助标准详见下表:
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万元) | 救助金额(万元) |
6(含)~ 7(不含) | 1 |
7(含)~ 8(不含) | 2 |
8(含)~ 9(不含) | 3 |
9(含)~10(不含) | 4 |
10(含)以上 | 5 |
三、办理程序
1. 申报工作由市教育工会在天津教工智慧工作平台建立发布申报批次,一年内分3 月、9 月两个申报批次。
2.在申报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可由个人申报或由其所属基层分会代为申报。
3.申报材料包括:
(1)会员大病救助申报表( 附件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
额(万元)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万元));
(2)工会会员在职(从业)证明(附件2);
(3)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或照片;
(4)医药费单据;
(5)会员大病救助申请书(附件3,需打印签字上传);
(6)公示证明材料(附件4,如公示栏张贴照片、网页截图等);
(7)其他相关凭证,如患病证明材料、商业保险赔付、单位二次报销等;
(8)退休证明(退休一年以内可申请,需上传退休证明)。
4.申报材料由会员所在基层分会初审,校工会复审后,校工会生成《会员大病救助金汇总申请表》(附件5),下载打印盖章并以 PDF 格式上传后,再汇总上报完成申报。
5.申报材料经市教育工会核定后,统一汇总并报至市总工会。初审、复审、核定工作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每一级审核后将以水印形式标记完成。
四、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可在电脑端和手机端操作。登录方式如下:
(1)电脑端:http://8.130.179.61:8088/
(2)手机端:关注“天津教工”微信公众号,点击“工作平台”,手机端仅适用于工会会员个人申报,且仅支持材料以图片格式(JPG/JPEG/PNG)上传。
2.工会会员账号为预留手机号码,初始密码为 123456。请务必在首次登陆后修改初始密码,以保护您的账户安全。
三、有关要求
1.大病救助申请前,基层分会应对申请情况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会员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及发生时间段;减除的单位二次报销和各类商业保险赔付等金额;拟申请的大病救助金额;并注明监督电话。公示期内接到举报应暂缓申请救助金,并对举报线索予以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给予救助。
2.大病救助工作事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到位。
3.要严格按照市总工会有关大病救助工作的要求,仔细核对相关申报材料,适时帮助、指导有需要的教职工完成线上申报。
4.要积极推动使用“天津教工智慧工作平台”,妥善保管申报资料,确保经得住历史检验。
附件1:会员大病救助申报表
附件2:工会会员在职(从业)证明
附件3:会员大病救助申请书
附件4:关于XXX等同志申请大病救助资金的公示
附件5:会员大病救助金汇总申请表
下载链接:
市总工会关于申报大病救助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南开大学工会
2025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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